杭州讨债电话
债务催收电话:

17157107973

讨债资讯

杭州要债公司分享追讨个人欠款的注意事项

来源:杭州讨债公司 发布时间:2023-10-07 17:28:08 阅读:

  杭州要债公司分享追讨个人欠款的注意事项

  一、履行合同手续要完备

  很多个人在履行合同的时候,特别是在履行买卖合同的时候,在交付货物的时候,只让对方的收货人员打白条,更有甚者,他们不打白条。这种行为在诉讼中是被动的。如果债务人不出庭或不承认收到货物,我们就无法用足够的证据充分证明债权的存在。所以我们在交货时手续一定要完备。

  二、注意诉讼时效及其证据

  有一些个人或单位在交货后,并不积极主张权力讨要货款,导致债权过了诉讼时效。另一种情况相反,就是积极主张权利,但是没有收集主张权利证据。在诉讼过程中,债务人不承认债权人主张权利,债权人已经过了诉讼时效;债权人不能提供提倡权利或未过诉讼时效的证据。以上两种行为都将导致不利的诉讼结果。债务发生后,一定要注意债权诉讼时效,同时要注意收集主张权利的证据。

  民事诉讼实行“谁主张谁举证”的原则,如果债权人不能举证自己的主张,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。在债务纠纷中,债权人必须在起诉前收集能够解释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,如协议、合同、交货单、交货单、电话录音等。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,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。此外,需要注意的是,收集的证据应及时提交给人民法院,通常在提交证据的期限内,否则对方可能已经超过提交证据的期限,不予质证。

  三、注意保全

  诉讼胜诉,债务人有执行能力,但不能执行,也就是俗话说的“赢得诉讼,赔钱”。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要注意做到两点:

  (一)在诉讼过程中“保全”,让人民法院冻结债务人的相应财产,避免出现不能执行的局面。

  (二)积极寻找债务人的财产,发现线索向人民法院反映,协助人民法院执行。

委托调查

联系:王经理

电 话:17157107973

手 机:17157107973

微 信:gh811111
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